清晨,太阳才照上山头,执行法官的衣服已经汗湿了。一节节比大腿还粗的杉木由执行法官和法警扛起,整齐地码放在运输车上,一旁准备出发做农活的村民路过,不解地问:“这一大早,法院的法官亲自扛木头啊,辛苦哦”!执行法官秦语抹了一把汗,笑着答道:“能把当事人的问题解决了,咱就当晨练呢”。
9月2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物权纠纷案件中涉案的5棵杉木进行执行。该案系龙胜县某镇甲组和乙组两个村民小组间林地边界存在争议,对边界上的5棵杉树的权属产生纠纷,乙组不顾甲组的反对,执意将该树木拖至乙组,甲组不服遂诉至法院,经过市县两级法院审理,判决乙组需将案涉的5棵杉木返还给甲组。判决生效后,乙组未主动履行退还义务,故甲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前期的沟通协调中,两组村民态度十分强硬,甲组认为法院已经下了判决,乙组就应该把杉树完完整整地送回来。乙组则认为山场确权还存在争议,不愿意主动履行退还义务。两组的矛盾越结越深,僵持不下。执行法官秦语主动联系了该地政府及村委,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秦语劝道:“你们对山场确权有争议,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在处理,就目前情况来说这5棵杉树法院已经判决属于甲组,乙组执意运走确实是不合法的,咱们村向来和睦,大家都是喝一条河水长大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为了5棵杉树弄得见个面都要红脸。”在充分顾及当事双方感受的情况下,经过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乙组同意配合执行。
9月2日执行法官对案涉杉树的数量予以清点,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对5棵杉木进行了运离,中午12时许,案涉5棵杉木顺利运达甲组,随着最后一棵杉木的顺利卸下,此次执行落下帷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5棵杉树虽小,但确是两个组村民之间的矛盾的导火索,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更大的纠纷。此次执行行动,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且充分顾及当事双方情绪。涉案杉木最终成功交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善意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