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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织密“千年鸟道”保护网 守护候鸟“生命线”

2024年04月03日  浏览量:12

春分时节,在位于龙胜各族自治县江底乡建新村的广西建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阳光洒在涓涓溪流上,迁徙候鸟群时而在天空盘旋,在这里,数座海拔在1000多米左右的高山间,形成了数十公里长的候鸟迁徙道,因自古鸟儿就从此处迁徙,也被称之为“千年鸟道”。每年农历2月至4月初、白露至11月,是候鸟经过自然保护区的日子。建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860公顷,候鸟有57种,约占广西候鸟物种总数的16.4%,每年从这里过境的候鸟总数三十余万只。近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深入实施“生态警务”,针对候鸟迁徙和活动特点,打、防、治、护、宣综合施策,为护航“千年鸟道”贡献公安力量。

“快看,那一大群都是白鹭!”3月18日,龙胜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副大队长吴仕辉拿着望远镜观察。此时,他正和当地护林员例行对保护区的动植物保护情况进行治安巡查,他介绍道,眼下正值冬候鸟和夏候鸟交替迁徙的节点,它们因为优美的栖息环境留下来越冬,还有的鸟成了留鸟。

生态环境好不好?得让鸟儿来“投票”。一片适合动物生存的栖息地,首先得安全。位于保护区最南端的才喜界,是候鸟迁徙过程中必须经过的一个山坳,也是当地有名的一个“打鸟坳”。为切实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安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龙胜县公安局在夯实“林长+警长”制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林业、市场监管、自然保护区等部门沟通协调,成立多部门生态保护联盟,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打通线索移送、信息互通、检验鉴定“绿色通道”。

同时,龙胜县公安局持续开展“春雷”“昆仑”“清风”等专项行动、涉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清查行动,坚持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犯罪全环节打击,及时斩断非法利益链条。2023年以来,龙胜县公安局共开展涉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清查行动4次,侦破涉林类、涉环境类刑事案件103起,同比上升35.5%,有力震慑了各类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如何在有限的警力范围内,支撑高强度的“护鸟”警务工作?龙胜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社会触角广、掌握信息早的优势,组织发动村委干部、“寨老”、“护林员”、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警社共治”,重点在候鸟主要分布区、迁飞信息地、迁徙通道等区域落实常态化治安联防,增设摄像头、边界围栏,为栖息在此的“精灵”们做好安全防护。民警在走访过程中,还会提醒保护区管理方做好公共视频设施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这些安防设施发挥作用,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据统计,最近两年以来,群众协助公安机关救助了如领角鸮、斑头鸺、牛背鹭等70余只国家二级、“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过去村民们靠山吃山,对于捕鸟吃鸟习以为常,这些年,经过我们的巡护、联合执法、入户宣传,基本已经没有出现捕鸟的事了。”护林员张远平自豪地说道。

“这是白鹭,被称为‘大气和水质状况的监测鸟’,因其羽毛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加上喜欢群居,导致很容易被人大量捕捉。”3月3日,在龙胜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上,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副大队长杨岚森指着宣传展板上的白鹭图片,认真向过往群众普及鸟类知识,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资料,营造候鸟保护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龙胜县公安局坚持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契机,常态性地开展生态保护进会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酒店等宣传活动400余次,以案说法、以事讲法、以规宣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生态保护者,群众保护涉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

如今,在建新保护区,经常可以听到各种类型的鸟叫声,迁徙候鸟、白颈长尾雉、红腹角雉……数以万计的飞禽走兽在这里享受着大自然的赐予和民警的保护,群鸟争鸣,奏响生命的乐章。(龙胜公安局)

图为森林公安在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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