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请各级防汛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督促和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8日
2024年龙胜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