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司法救助,是你们在我们全家经济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这是一笔救命钱,有了它,我们就可以重新起房子了,感谢你们让我们一家的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救助申请人蒙某某的儿子与儿媳面对工作人员感激地说道。
蒙某某系退役军人,其一家均是少数民族,因案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更好地解决被救助人家庭实际困难,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申请人蒙某某所在地的当地乡政府、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实施综合帮扶:一是乡政府给予蒙某某家庭提供民政临时救助金,保障蒙某某一家的基本家庭生活需求,同时乡政府还为蒙某某的儿子吴某甲提供公益性岗位,解决其就业问题;二是县乡村振兴局把蒙某某家庭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予以重点帮扶;三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蒙某某申请退役军人困难生活补助;四是县教育局为蒙某某的两个未成年孙子提供就学帮助。五是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为救助对象共同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此次办理的案件是龙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县乡村振兴局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以来办理的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件的第一案。龙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逐步完善退役军人司法救助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突出救急救难,做到救助程序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佳化,把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彰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检察机关“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责任担当。(通讯员 张克秋 覃元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