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表决了人事任职议案,听取和审议了报告和决议草案。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海英,副主任吴耿心、潘艳玫、王文彬、唐宗权,以及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粟海英主持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5名,实到24名,符合法定规定人数。
会议审议、表决了人事任免职议案。会议决定免去舒作焱同志龙胜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何明高同志龙胜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舒作焱为龙胜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粟海英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任职人员在会上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舒华钰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龙胜各族自治县2023年1-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财政局局长李强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3年1-9月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审计局局长陈海波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大社会建设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伟汉所作的《自治县人大社会建设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自治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县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第二次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草案)》,与委员认真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文明,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特邀2名县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蒋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