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到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海英、副主任吴耿心、潘艳玫、唐宗权参加活动。
粟海英一行来到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的形式详细了解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自治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分别向检查组汇报了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主要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粟海英对“两院”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充分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作用,推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最严监督”,助推龙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更实的措施督促两院站稳人民立场,维护人民权益,牢固树立现代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龙胜山山水水的生态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彰显法治权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全面提升,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十七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2名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一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邓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