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海英主持会议,副主任吴耿心、潘艳玫、王文彬、唐宗权参加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瑞玉,自治县监委副主任唐昭坤,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荣,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 松,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石凯思、洪青文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委员23人,因事请假1人,实到委员22 人,符合法定人数。会上,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会议议程(草案)和各项相关会议议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表决。拟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任职人员在会上向宪法宣誓。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海英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决定任命龚厚清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强为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刘让民为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郑旭云为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廖宇俭为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命伍利丹为龙胜各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曹权民为龙胜各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张初有的龙胜各族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郑旭云的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梁昌群的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陆安阳的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向东明的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副县长曾瑞玉所作的《关于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舒华钰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财政局局长李强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审计局局长陈海波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1年度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材料;审议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扬2022年度全县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审议了《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